1993年在安徽某段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开标大会上,院到会的10家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,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。开标前公证处顾问提出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审查。当时有人对这一程序提出质疑。在审查中,对一军工建筑公司提出颖问,这个公司所提交的资质材料的种类与份数齐全,有单位盖的公章,有项目负责人签字。可是法律顾问坚持认定该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,取消了该标书。 问题 1.为什么有人对"审查投标资质"这一程序提出质疑。 2.为什么这个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?
【答案】1)因为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,应在发放招标书之前进行。一般在开标会议上不再进行。 2)该单位没有法人签字,项目负责人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